超载之殇

来源:物流产品网 | 2019-10-16 16:21 | 作者:李波

     有数据统计显示:70%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,50%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运输有直接关系。


警钟,再次敲响

     近日,无锡高架桥侧翻事件持续发酵,事件背后普遍性、行业性的货车超载问题引发社会反思。

      虽然这起事故或许是“多因一果”但再怎么说,货车超载恐怕都甩不了锅。这已不是一次两次导致路桥垮塌类事故,这次只是将其后果更猛烈地呈现了出来。超载,又一次以血淋淋的事实,向我们敲响了警钟。跳出这起事故看,大货车严重超载问题显然需要被更多地正视。
      违法超限超载,无疑是公路第一杀手,不仅极易诱发交通安全事故,还大幅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,严重超载的货车还容易导致桥梁垮塌。
      2015年发生在粤赣高速一匝道桥的坍塌事故,就是因为4辆严重超载的货车导致桥梁结构严重偏压,最终造成匝道桥倾覆垮塌,4车掉落桥下,1人死亡、4人受伤。
      有数据统计显示:70%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,50%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运输有直接关系。

困局,破解艰难


      虽然国家与地方治超力度很大,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,破解超载困局之路,充满着坎坷与艰辛。


      为了降低因超载造成交通事故带来损失,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文件,也多次推出全国范围内的整治行动,并对执法部门、生产企业、货运源头单位都做出了明确的责任分工。


      今年年初,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的《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中指出,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,明确并公布各区域超限检测站点的联合执法模式,加快推进车辆信息、执法信息共享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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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今年8月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、公安部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的通知》,明确表示,今后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,将被吊销其车辆营运证。将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、物流场站、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源头监管,严禁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出厂上路。


      地方上也展开了超载超限专行冶理行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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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8月7日,内蒙古组织开展“治超风暴专项行动”;


      8月8日起,合肥新一轮“治超行动”在全市拉开序幕,持续到10月上旬,按照《安徽省治超条例》规定,对超限车辆驾驶人罚款、记6分,吊销从业资格证、吊销车辆营运证;


      7月16日至10月23日,上海市开展为期100天的“百日治超”专项整治行动,会同江苏、浙江、安徽三省公路管理机构将在货运车辆主要通道,联合严查货车超载、闯卡、拒检等行为;


      江苏省出台《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“一超四罚”实施细则》,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(所谓“一超四罚”是指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、装载企业、货运企业、驾驶员实行“一超四罚”制度)


      国家和地方治理违法超载超限的力度不为不大,可效果却不十分明显,因超载引起的交通恶性事故时有发生,尤其是10月10日江苏无锡上跨桥桥面侧翻事故,造成了广泛的影响,引起了全国性的公众关注。


原因,运力过剩

       因超载引起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,必有多方面的原因。但深层次的原因则是车多货少导致的运力过剩。


车多货少导致过剩的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场空间,导致运价降低,而运价下滑又刺激了车辆超限超载。靠超限超载来弥补损失,从而形成越超限超载运价越低,运价越低越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。


甚至在一定时期内,由于公路运价过低,使原先由铁路或水路运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,加剧内部竞争,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。


      而当下,人工、场地、房租等成本的上涨,让企业利润越发单薄,通过违法超限超载来获得利润也就成为他们的一种“出路”。


       其实,对货车司机来说,超载无非就是为了多挣点钱,但常常也不是他们自愿的。一位货车司机这样说:“从内心来说,我们也不愿意超载,超载对车辆损坏极大,也会增加维修费用,同时影响刹车性能,引起安全隐患。但这又是一个矛盾的选择,全国范围内车太多,运价太低,拉的太少不赚钱,拉的多又超载。”他的话具有代表性。


      车多货少,运力过剩,导致了整个货运行业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,导致了超载“百吨王”的出现,不仅对公共设施造成破坏,致使路面和桥梁损伤。更容易导致爆胎或翻车,危害货车司机自己安全,也危害公共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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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另外,部分不合格货车司机持挂靠证件上路,也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。货车司机取得道路运输证需工商执照、行驶证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一系列繁琐文件,办理流程复杂且难度高,挂靠现象由此产生,大量无相关资质的司机在挂靠证件下上路,安全隐患巨大。


出路:“堵”“疏”并行


       目前相关部门对于货车超载的处罚方法,主要为扣分以及罚款为主,换而言之就是“以罚代管”。


      重罚不重管,这是治标不治本的。而且交警处理违章时未统一标准,有的抓住了只罚钱不扣分,有的是既罚钱也扣分,甚至有的地方把罚钱当做一种私人营收的方式。货车的“违法成本”并不高,信用成本更是零涉及,威慑力有限。


       这样的监管,对于治超而言,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。


       怎样才能破解超载困局,“堵”、“疏”并行,双管齐下。


        应加大“违法成本”,将超限超载纳入刑事范畴。中国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:“超载是为了降低成本,获得更多利润,但此举对道路路面、桥梁和交通通行安全威胁巨大。如果法律不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肇事单位法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,这种现象难以减少。”这是“堵”的措施。


“     堵”,不仅针对司机,更要针对授意超载的上流企业。运输行业超载问题是市场供大于求的表现,要知道,该去“堵”的不仅是驾驶超载的货车司机,更是授意超载的上游企业。货车超载经常不只是司机的问题,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不能钻空子逃脱法律的制裁。罚货主、司机、运输企业三方主体,同时也并罚不良生产、改装货车的厂家和借势勾结某些执法人员的黑中介。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严格执法,加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,加大力度惩罚超载现象,并对货车所属企业进行问责。


      此外,行业内部应重点规范竞争法则,让从业者有序竞争,提高法律意识。除了堵住漏洞,还应从根本上有力疏导。政府应简化持证流程,减少货车挂靠现象;适当调整放宽货车相关道路收费标准,调节市场供求平衡,让运输行业最终走向良性循环。


      增强对执法人员具体有效的监督措施。现有法律法规虽并未遗漏执法人员的义务和责任,却并无较为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。面对职能交叉、多头执法等现象,该有更有效的解决办法。



借鉴,为我所用
      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

       在美国,对超载的治理侧重技术监控,已经形成固定检测站、移动检测站、动态称重技术和设备相配合的体系。其不停车检测技术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了效率,使得治理的自动化、智能化水平更高,让很多超载车辆寸步难行。我国在物流智慧、智能化进程中,可以低成本的借鉴这一经验。


       而欧盟早在50年前就开始完善货运法规,重点打击超载。德国对超载驾驶员的惩罚也相当严厉,“第一次超限的驾驶员将被登记在案并口头警告;第二次被发现将面临3个月的监禁;1年内超限3次以上的驾驶员,将被吊销驾驶执照,列入‘黑名单’,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。”


      日本的处罚力度很高,在罚款之外还设置了有期徒刑,严格实行“一超三罚”制度,即罚货主、罚运输企业、罚司机。每个主体都逃不过法律的惩戒。


      加大处罚力度,以法律惩戒每个主体,也是我国破解超载困局,急需借鉴的经验。


超载不是个新问题,治理此顽疾也任重而道远。但汲取现实教训,向严法和技术要效率,并不断探索治理路径,让道桥变得更安全,就不会是奢望。

一个行业的弊端不能总是让无辜的生命去付出代价,不管要动多少人的“奶酪”,治理货车超载都必须动真格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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